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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将“限价房推高房价论”一棒打死

[ http://www.hafcw.org 来源:新华网 2008-04-24 14:54:02 评论条]

4月26日,在“北部湾高峰论坛”上,经济学家茅于轼表示,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无助于满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大量搞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反而可能推高房价。(4月28日《信息时报》)

说过“为富人说话,替穷人办事”的茅于轼,此番发言遭到一些网民的炮轰,并不奇怪。但是,笔者以为,与其为了反对其人而反对他的观点,不如“少谈些主义,多研究些问题”,吸取其有益的观点。

茅先生之所以会得出“大量搞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反而可能推高房价”的结论,是由于他认为,“限价房、经济适用房政策很容易滋生贪污腐败,因为这类房子主要是通过计划分配,即通过申请批准,并非通过房子的自由买卖,只要有权批房,自然就有腐败发财的机会”,从而使得“大量搞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大部分人没有资格买经济适用房只有买商品房,商品房自然就随之减少,届时房价是否会更贵则是一个问题。”

在现实中,由于权力失范,监督机制不完善,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的分配中滋生贪污腐败有大量事例可证。如郑州市龙鑫苑小区,在房管局的档案里,这个小区登记的性质是“经济适用房”,均价1580元。然而这里拥有40%的绿化面积,有112个地下停车位,最大楼间距27米,388套住房里,最小的93平方米,大从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住宅。这个不像经济适用房的小区,其数百套住房根本没落到低收入家庭手中。济南某经济适用房小区一共288户,面积在160~295平方米之间,单户最大面积近300平方米,完全违反经济适用房面积的有关规定。因此,在笔者看来,即使不赞同茅先生的“大量搞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反而可能推高房价”观点,我们也必须重视茅先生所说到“限价房、经济适用房政策很容易滋生贪污腐败”的问题。在推进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过程中,如果不完善相关制度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就可能使得限价房、经济适用房落不到目标群体手中,从而使得建设这些房子的初衷完全落空。

此外,茅先生反对“大量搞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但并不表明他反对替穷人解决住房问题,他提出“赞成廉租房,廉租房能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实际住房需求,如农民工住房问题,廉租房虽然不创造财富,但可以照顾公平。”的确,从解决穷人住房问题而言,廉租房更为理想,廉租房产权属于政府,而且条件相对较差,适合低收入家庭居住,这也使那些讲究享受的人不至于打廉租房的主意,不容易滋生腐败。正如有网友认为的那样:“真正的低收入群体实际上是连经济房也买不起的;所谓低收入这一现象是有时间阶段性的,某个家庭的低收入可能会随着某个家庭成员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而结束,所以具有过渡性质的廉租房更适合于解决住房问题。”当然,这并不表明就不需要建设“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即使是茅先生也只是反对大量兴建。这两类房主要用来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应控制数量。

在笔者看来,对于茅于轼先生的观点,我们可以不赞同,但不应仅仅为了反对而反对,我们完全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汲取其观点中有价值的部分,以期更好地解决目前面临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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