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新房中心
二手房
商铺写字楼
视频房产
装修家居
精品图库
生活信息
上网企业
业主社区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共同组织开展对纳税人土地占用情况及土地税收缴纳情况的清查工作。
这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快土地登记进度,扩大登记覆盖面,推进城镇地籍调查和变更登记工作。
各级财税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清查范围,将城乡结合部、占地面积大和用地情况不清楚的单位列为重点;对新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占地情况要进行全面清查。
通知称,对清查中发现的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与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或批准面积不一致的,财税部门按照实际占用面积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三部门强调,各级财税部门要以贯彻国务院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为契机,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对在籍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缴纳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和清查。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财税部门的要求,提供在籍建设用地的档案及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外地人缘何不在申购之列?
限制户籍和单身申请人年龄"事出有因"
"为什么外地人不能申请北京限价房?""为什么单身申请人年龄须在30岁以上?"这两个问题也是昨天市民针对新公布的限价房政策反响比较强烈的。
对此,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考虑到北京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特大城市的承受力,北京限价房政策限制了供应对象,四大申购条件---户籍、收入、住房和资产中,北京户籍成了第一"门槛"。建设部有关住宅专家昨天对此评价认为,"这是必要的,不仅是考虑到城市的承受力、城市的竞争力,也是出于引进人才的考虑,真正的人才,北京市政府会考虑给予他户籍,他还是能够买到限价房,能享受到北京市民待遇的。"
而对于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须满30周岁这一限制,陈刚副市长在北京两会期间关于政策性租赁房的介绍则是对此最好的解释。根据陈刚副市长当时的介绍,北京市政府并不鼓励所有的人都通过买房解决住房问题,30周岁以下的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今后可以通过政策性租赁房来解决住房问题。
哪些家庭能够优先摇号配售?
三类符合条件家庭优先摇号配售轮候配售还实行"三年有望"政策
根据限价房的有关政策,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县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按优先配售条件及住房困难程度,通过摇号等方式配售限价商品住房。"在摇号配售的过程中,我们还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规定三类家庭可以优先摇号配售。"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解释。
根据规定,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家庭中,属于下列三类家庭之一的,可优先购买:一,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市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二,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人、严重残疾人、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的人员、优抚对象的家庭;三,已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自愿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
尤其需要强调的是,此次出台的限价房政策对参加多次摇号均未能摇中的申请家庭,轮候三年以上的,实行"三年有望"政策,即对这样的家庭,按规定,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为其直接配售。
限价房申购为何也要公示?
防止有人投机限价房限价房申购也实行公示
北京最早的一批经济适用住房曾出现了"开宝马住经济适用住房"的有钱人投机购房现象,也正是如此,早在北京市启动陶然亭经济适用住房试点的时候,就有读者呼吁"限价房申请家庭也要实行公示",而昨天出台的政策响应市民呼声,明确申购限价房不仅需要经过和经济适用住房一样的严格审核程序,申请家庭也同样需要公示。
按照规定,今后申请购买限价房的家庭,首先要提出申请,即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一式三份)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第二,要接受初审,即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第三是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之后经过备案后才能参加摇号配售限价房。
对于再上市是如何规定的?
限价房五年内不得转让五年后转让须交纳一定比例收益金
限价房再上市问题也是市民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根据昨天公布的文件,今后北京限价房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限价商品住房"字样,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
而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应按照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比例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可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交纳比例。2008年,交纳比例为35%。
如何打击弄虚作假?
弄虚作假申购限价房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人,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已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文件还明确,对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所有 ©2009-2010 海安楼市网 www.hafcw.org 苏ICP备10051930号 By 海安房产网 楼盘信息以实价为准,交易谨防骗子
客服QQ:345197132 手机:15862737717 邮箱:345197132@QQ.com
海安房产网 海安二手房信息 海安楼市网 海安租房网 海安房产中介 海安网 海安人才网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共同组织开展对纳税人土地占用情况及土地税收缴纳情况的清查工作。
这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快土地登记进度,扩大登记覆盖面,推进城镇地籍调查和变更登记工作。
各级财税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清查范围,将城乡结合部、占地面积大和用地情况不清楚的单位列为重点;对新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占地情况要进行全面清查。
通知称,对清查中发现的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与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或批准面积不一致的,财税部门按照实际占用面积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三部门强调,各级财税部门要以贯彻国务院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为契机,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对在籍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缴纳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和清查。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财税部门的要求,提供在籍建设用地的档案及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外地人缘何不在申购之列?
限制户籍和单身申请人年龄"事出有因"
"为什么外地人不能申请北京限价房?""为什么单身申请人年龄须在30岁以上?"这两个问题也是昨天市民针对新公布的限价房政策反响比较强烈的。
对此,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考虑到北京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特大城市的承受力,北京限价房政策限制了供应对象,四大申购条件---户籍、收入、住房和资产中,北京户籍成了第一"门槛"。建设部有关住宅专家昨天对此评价认为,"这是必要的,不仅是考虑到城市的承受力、城市的竞争力,也是出于引进人才的考虑,真正的人才,北京市政府会考虑给予他户籍,他还是能够买到限价房,能享受到北京市民待遇的。"
而对于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须满30周岁这一限制,陈刚副市长在北京两会期间关于政策性租赁房的介绍则是对此最好的解释。根据陈刚副市长当时的介绍,北京市政府并不鼓励所有的人都通过买房解决住房问题,30周岁以下的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今后可以通过政策性租赁房来解决住房问题。
哪些家庭能够优先摇号配售?
三类符合条件家庭优先摇号配售轮候配售还实行"三年有望"政策
根据限价房的有关政策,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县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按优先配售条件及住房困难程度,通过摇号等方式配售限价商品住房。"在摇号配售的过程中,我们还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规定三类家庭可以优先摇号配售。"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解释。
根据规定,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家庭中,属于下列三类家庭之一的,可优先购买:一,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市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二,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人、严重残疾人、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的人员、优抚对象的家庭;三,已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自愿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
尤其需要强调的是,此次出台的限价房政策对参加多次摇号均未能摇中的申请家庭,轮候三年以上的,实行"三年有望"政策,即对这样的家庭,按规定,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为其直接配售。
限价房申购为何也要公示?
防止有人投机限价房限价房申购也实行公示
北京最早的一批经济适用住房曾出现了"开宝马住经济适用住房"的有钱人投机购房现象,也正是如此,早在北京市启动陶然亭经济适用住房试点的时候,就有读者呼吁"限价房申请家庭也要实行公示",而昨天出台的政策响应市民呼声,明确申购限价房不仅需要经过和经济适用住房一样的严格审核程序,申请家庭也同样需要公示。
按照规定,今后申请购买限价房的家庭,首先要提出申请,即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一式三份)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第二,要接受初审,即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第三是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之后经过备案后才能参加摇号配售限价房。
对于再上市是如何规定的?
限价房五年内不得转让五年后转让须交纳一定比例收益金
限价房再上市问题也是市民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根据昨天公布的文件,今后北京限价房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限价商品住房"字样,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
而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应按照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比例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可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交纳比例。2008年,交纳比例为35%。
如何打击弄虚作假?
弄虚作假申购限价房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人,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已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文件还明确,对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