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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问答:查房屋原始登记需法院公函

[ http://www.hafcw.org 来源:互联网 2008-05-13 17:31:32 评论条]
市民王先生反映:我去丰台区建委查房屋权属时,对方不给查原始登记凭证,说必须是正在进行的案子才可查 ...

市民王先生反映:我去丰台区建委查房屋权属时,对方不给查原始登记凭证,说必须是正在进行的案子才可查,因为我们是老案子,就不给查。但据我了解,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第(五)项中说案件相关当事人可以查询原始登记凭证。

回复一:丰台区建委工作人员称:房屋权利人或者其委托人、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可以查询与调查、处理的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另外,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查询与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需要指出,只有法院受理的案件相关当事人才可查询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王先生本人不是房屋权利人,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前是不能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法院受理案件后,可以亲自查询相关原始登记凭证。案件当事人或律师也可以拿法院出具的调查取证公函前来查询。公函中应当写清因何案件、需要哪些材料、指派谁来查询,以及需要材料是复印件还是证明。

回复二:建设部工作人员称:只有提供案件正在受理过程中的证明材料才能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因此王先生是不能查询相关原始登记凭证的。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的通知也规定: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受理的案件须与当事人所申请查询的事项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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